2022年3月1日,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這是我國首次在部門規章層面,對生成和合成類、個性化推送類、排序精選類、檢索過濾類、調度決策類等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算法推薦服務,進行全面、系統、具有強制力的規范。該規定的發布與施行,標志著我國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領域進入了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的治理新階段,對保護用戶權益、促進算法公平公正、維護良好網絡生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規定》的核心在于確立了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要求其建立健全算法機制機理審核、科技倫理審查、用戶注冊、信息發布審核、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反電信網絡詐騙、安全評估監測、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等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這意味著,算法不再是“黑箱”,其設計、部署和應用的全過程都需要納入監管視野,確保其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影響網絡輿論、規避監督管理以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在備受關注的用戶權益保護方面,《規定》做出了多項針對性安排。例如,明確要求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以顯著方式告知用戶其提供算法推薦服務的情況,并以適當方式公示算法推薦服務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圖和主要運行機制。這賦予了用戶必要的“知情權”。《規定》強調保障用戶的算法選擇權,要求向用戶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者便捷的關閉算法推薦服務的選項。對于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勞動者、消費者等特定群體提供服務的,還提出了特殊保護要求,如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應當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義務。
對于社會普遍詬病的“大數據殺熟”、“信息繭房”等問題,《規定》也給出了明確的治理路徑。要求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鼓勵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綜合運用內容去重、打散干預等策略,優化規則透明度和可解釋性,避免形成信息繭房,促進健康、積極、向上的信息傳播。
《規定》還建立了分級分類安全管理制度,對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進行備案,并明確了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條款,為監管執法提供了有力依據。
《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的施行,是我國邁向“算法向善”、構建清朗網絡空間的關鍵一步。它不僅回應了社會關切,也為全球互聯網算法治理貢獻了重要的“中國方案”。隨著規定的落地執行與不斷完善,算法技術必將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更好地服務于社會進步和人民福祉,推動互聯網信息服務行業走向更加透明、公平、健康、有序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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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13 02: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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